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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通报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发布日期:2018-11-15 来源:区环保局
2017年6月至9月,北京市第一环保督察组对朝阳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12月15日将督察发现的7个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移交我区,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书记王灏、代区长文献明确提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市第一环保督察组整改要求,雷厉风行、立竿见影,持续推动朝阳区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置到位。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暨区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对9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副处级干部3人,科级及以下干部5人,村干部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谈话提醒7人。现将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上半年PM10浓度及降尘量出现较大反弹问题。市环保督察组抽查发现,16家在施工地有13家不落实防尘降尘措施;9个建筑在施工地有7个未设置现场出入口车辆冲洗设施,3个现场道路未硬化,2个土方裸露未覆盖;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视频监控与部分施工现场无法接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大气污染治理、扬尘防治等工作不够重视,日常监管力度不足、频次较少、效果不佳,导致部分在施工地防尘降尘等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反复出现。对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管副主任陈京元谈话提醒。
二、应关停搅拌站仍能违法运营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已关停搅拌站偷产行为的监管检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发现问题后处置措施不力,未能及时与市级部门及属地政府形成监督合力,日常监管工作不规范,无专项检查方案和相关工作记录,致使已列入退出名单的北国纵横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黄厂路搅拌站,仍然处于生产状态。对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管副主任王国庆谈话提醒。
三、危险废物管理存在漏洞,造成场地污染问题。孙河乡政府发现和处置环境污染问题意识不强,土地污染防治监管工作履责不力,孙河乡沙子营村村委会对村集体土地使用情况疏于管理,环保意识不强,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在源头预防和控制本区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等方面工作指导、组织协调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北京市溢钒达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在大型汽车维修保养作业活动中,违规排倒废弃机油并造成约200平方米土壤污染。给予孙河乡政府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姚庆旺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孙河乡沙子营村村委会主任赵继成党内警告处分,对区环保局环境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许天赐、区环保局环境执法监察大队五分队队长崔萌(时任该大队十分队队长)谈话提醒。
四、大柳树沟临时截污工程管线严重破损问题。区水务局于汛期发现大柳树沟临时截污管线破损问题后,虽因大雨容易造成维修工程损毁,难以立即修缮,但也未能及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解决污水直排,致使河道水体黑臭。对区水务局主管副局长陈庆刚谈话提醒。
五、街乡属地监管存在严重漏洞问题。崔各庄乡政府在散煤治理、油烟直排、露天烧烤等具体工作中,与市、区要求存在差距,处理问题过于简单,针对易反复问题解决办法不多,影响工作效果。对崔各庄乡政府环境办负责人张君秋谈话提醒。
六、贯彻落实《2017年移动污染源监管工作方案》不全面问题。区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站在传达落实上级工作要求,解读政策精神过程中,考虑不周全、站位较低,主动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对区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站站长张志洁谈话提醒。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市、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
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决扛起主体责任,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扎实做好“四个服务”,坚定有序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大城市病”带来的环境问题,以首善标准提升城市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动真碰硬,铁面追责,通过问责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违纪干部,通报一批典型案件,激发担当精神,督促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创造人民美好生产生活环境而不懈努力。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5日